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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局长曾建议以组织的名义与天宁市法院进行沟通,恳请法院依法办案,但领导没有批准。
于是他以个人的名义给天宁市政法委书记周小健手写书信,向其介绍了案情和专家意见。
他在信中提到尊敬的周书记,据说这个案件是您批示的,我认为您批示的原因是要求下面把整个事情调查清楚,但您不可能要求下面必须就这个案件进行定性,如何办案。
可能下面误解了您的意思,导致把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办成犯罪案件。希望书记关心、关爱干警,不要让干警流血又流泪’。
王副局长除了写信给周小健外,同时还写信给了天宁市中级法院的负责人,希望能公平审理此案。
几天后,王副局长接到周小健专职秘书王兴纬的电话,被告知信件周书记已经收到,但并不知道该案件,未作出批示;具体案件书记不方便插手。
王副局长之所以写信,也是基于当时在在天宁市政法系统有多个关于周小健批示该案件的说法。此外,基于周临波和沈东林的级别,由天宁市检察院反贪局调查也是不正常的。
始终对案件办理存疑的周临波再次到天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查询案件情况,获取到的信息让周临波更加肯定案件受到了干扰。
当天视频显示,在查询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询该案件系内部请示案件,是明元区法院的请示案件。
在法院提供给周临波的案件信息中也提到,周临波上诉后,该案件被提交到天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备注为“请示案件”。
针对了解到的情况,周临波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作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审判监督庭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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